发明名称 空气清新器 (P9-1)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空气清新器(P9-1)。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提高室内空气清洁度的生活电器。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208952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5.13
申请号 CN201430407504.6 申请日期 2014.10.24
申请人 李斯曼 发明人 不公告设计人
分类号 23-04(10) 主分类号 23-04(1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地址 510070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93号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