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作业车辆
摘要 作业车辆具备动臂、斗杆、铲斗、斗杆操作构件、限制速度确定部和目标速度确定部。限制速度确定部根据铲斗的铲尖与设计面之间的距离来确定用于对铲斗的铲尖速度进行限制的限制速度。目标速度确定部基于由限制速度确定部确定的限制速度来确定动臂的目标速度。限制速度确定部在斗杆操作构件的操作量为规定量以上的情况下,将限制速度确定为基于铲斗的铲尖与设计面之间的距离和限制速度的相关关系算出的限制速度,在斗杆操作构件的操作量小于规定量的情况下,将限制速度确定为比基于相关关系算出的限制速度小的限制速度。
申请公布号 CN10461992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5.13
申请号 CN201480002028.7 申请日期 2014.09.10
申请人 株式会社小松制作所 发明人 上义树;山田健夫;藤井悠人;高浦健
分类号 E02F3/43(2006.01)I;E02F9/20(2006.01)I 主分类号 E02F3/43(2006.01)I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代理人 雒运朴
主权项 一种作业车辆,其具备:动臂;斗杆;铲斗;斗杆操作构件;限制速度确定部,其根据所述铲斗的铲尖与设计面之间的距离来确定用于对所述铲斗的铲尖速度进行限制的限制速度;目标速度确定部,其基于由所述限制速度确定部确定的所述限制速度,来确定所述动臂的目标速度,所述限制速度确定部在所述斗杆操作构件的操作量为规定量以上的情况下,将所述限制速度确定为基于所述铲斗的铲尖与设计面之间的距离和所述限制速度的相关关系算出的限制速度,所述限制速度确定部在所述斗杆操作构件的操作量小于规定量的情况下,将所述限制速度确定为比基于所述相关关系算出的限制速度小的限制速度。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