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玩具眼睛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玩具眼睛,印刷的眼睛图案不外露,不会对儿童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安全性高,同时眼睛逼真、生动,立体感强。所述玩具眼睛,包括前面板、塑料膜层、固定柱和后包覆层;前面板由透明树脂灌装成型,固定柱具有外螺纹,其一个端面为平面,塑料膜层位于面板与固定柱之间,并粘贴在固定柱的平面端面上,后包覆层由透明树脂灌装成型,与前面板连接为一体并包覆住塑料膜层和固定柱的平面端面所在端。本实用新型具有眼睛图案不暴露在玩具眼睛表面上,可以避免儿童玩耍时眼睛图案中含有的印刷化学材料对儿童身体健康带来危害,满足目前国内外市场对儿童玩具的安全检测的要求。 |
申请公布号 |
CN204319752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5.13 |
申请号 |
CN201420789351.0 |
申请日期 |
2014.12.15 |
申请人 |
金海英 |
发明人 |
金海英 |
分类号 |
A63H3/38(2006.01)I;A63H3/42(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3H3/38(2006.01)I |
代理机构 |
青岛联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1 |
代理人 |
崔滨生 |
主权项 |
一种玩具眼睛,其特征在于:包括前面板、塑料膜层、固定柱和后包覆层;所述前面板由透明树脂灌装成型,所述固定柱具有外螺纹,其一个端面为平面,所述塑料膜层位于所述前面板与所述固定柱之间,其正面具有眼睛图案,背面为粘贴面,所述塑料膜层以其背面粘贴面的中心部位粘贴在所述固定柱的平面端面上;所述后包覆层由透明树脂灌装成型,其四周边缘与所述前面板的四周边缘连接为一体,并包覆住所述塑料膜层和固定柱的平面端面所在端。 |
地址 |
266107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夏庄镇王家泊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