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新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和使用该化合物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
摘要 化学式I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其中可变的R<sub>1</sub>至R<sub>18</sub>、Ar、X和m如说明书中所定义。这些化合物具有优秀的发光效率和优异的寿命性质。因此,它们可用于制造具有非常优越的工作寿命且由于改善了功率效率消耗更少功率的OLED器件。<img file="DDA00002514520700011.GIF" wi="792" he="566" />
申请公布号 CN102933531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5.06
申请号 CN201180027395.9 申请日期 2011.03.21
申请人 罗门哈斯电子材料韩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李秀镛;金南均;赵英俊;权赫柱;金奉玉;金圣珉
分类号 C07C13/66(2006.01)I;C07D307/91(2006.01)I;C07F7/08(2006.01)I;C07D209/86(2006.01)I;C07D333/76(2006.01)I;C09K11/06(2006.01)I;C07D239/26(2006.01)I;C07D409/02(2006.01)I;H01L51/54(2006.01)I;C07D251/24(2006.01)I;C07F5/02(2006.01)I 主分类号 C07C13/66(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代理人 项丹
主权项 一种由化学式1表示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img file="FDA0000677025620000011.GIF" wi="817" he="536" />其中X表示‑S‑、‑O‑;Ar表示没有取代基的(C6‑C30)亚芳基,或者没有取代基的(C3‑C30)杂亚芳基;R<sub>1</sub>至R<sub>11</sub>以及R<sub>13</sub>至R<sub>16</sub>表示氢;R<sub>12</sub>表示氢或者(C1‑C30)烷基;R<sub>17</sub>、R<sub>18</sub>独立地表示(C1‑C30)烷基;m表示0‑1的整数。
地址 韩国忠清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