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台历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台历,由月历页、日历页以及便签组成台历纸;在台历架的第三面又可以挂物品的支架,该台历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益效果主要表现在:1、可以根据具体的时间组合日期,不需要随着年历的变化更换台历,节约了资源;2、还可以在便签上记事,台历支架上的挂钩以及底部空间可以放物品,节约了空间。 |
申请公布号 |
CN10455344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4.29 |
申请号 |
CN201510000890.0 |
申请日期 |
2015.01.04 |
申请人 |
李芳 |
发明人 |
李芳 |
分类号 |
B42D5/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B42D5/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广西慧拓律师事务所 45116 |
代理人 |
黄九华 |
主权项 |
一种台历,包括:台历纸(1)、支架(2),以及将台历纸(1)和支架(2)相连的线圈(3),其特征在于:所述台历纸(1)由三部分组成:12张分别表示一至十二月的月历页、31张分别表示一至三十一号的日历页、若干张便签;所述支架(2)上与线圈(3)相对的面板上设有可以挂物品的挂钩(4)。 |
地址 |
530007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