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燃具用可燃气体节能气化器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燃具用可燃气体节能气化器,燃具用可燃气体节能气化器,具有液化气导管,在液化气导管出口连接有气液分离罐,液化气导管进口和气液分离罐出口分别为液相进口和气相出口,其特殊之处是:所述气液分离罐内设有第一液位控制器,液化气导管为余热受热气化环管或余热受热气化盘管。本发明充分利用了燃气具燃烧过程中的余热,实现可燃气体的强制气化,燃烧充分,无残液、上火快、火力猛,高效节能,符合我国节能减排政策。无需预热,即用即点,火力可随意调整,降低了有害气体的排放量和废气对环境的污染,适用于各种可燃液体的液化,避免了能源的浪费,降低了使用成本。 |
申请公布号 |
CN103216842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4.29 |
申请号 |
CN201310089880.X |
申请日期 |
2013.03.20 |
申请人 |
武海涛;王跃辉 |
发明人 |
武海涛;王跃辉 |
分类号 |
F23K5/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3K5/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锦州辽西专利事务所 21225 |
代理人 |
葛春波;李辉 |
主权项 |
燃具用可燃气体节能气化器,具有液化气导管,在液化气导管出口连接有气液分离罐,液化气导管进口和气液分离罐出口分别为液相进口和气相出口,其特征是:所述气液分离罐内设有第一液位控制器,液化气导管为余热受热气化环管或余热受热气化盘管。 |
地址 |
121000 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中大街190号中国农业银行黑山县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