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兔肉及其制备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兔肉的制备方法,包括步骤:宰杀6-18月龄的肉兔,除毛、除去内脏、除去脂肪层,除去爪部和头部,分离骨头,得到带皮兔肉;将分离所得的骨头与水、八角、可食用海产植物、高粱酒、茴香、胡椒、辣椒、山苍子根、黄酒、食用盐、酱油、生姜、大蒜混合,熬煮5-15个小时,滤除固状物,得到骨头汤汁;取重量比为2:1的所述骨头汤汁与所述带皮兔肉,蒸煮2-9小时,再加入陈皮、鲜竹叶、糯米红酒糟或栀子、以及食用植物油,继续蒸煮1小时;将蒸煮所得兔肉放入容器中,并将蒸煮所得汤汁浇灌入容器直至与容器上缘平齐。所得的兔肉制品具有充分的营养和保健价值,以及独特而优越的口感和风味,能够符合大部分消费者的需求。
申请公布号 CN10452269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4.22
申请号 CN201510011239.3 申请日期 2015.01.09
申请人 翁振溪 发明人 陈秀明;连丽珠;乐景青;翁振溪;陈秀苹;乐占线
分类号 A23L1/311(2006.01)I;A23L1/314(2006.01)I;A23L1/318(2006.01)I;A23L1/29(2006.01)I 主分类号 A23L1/311(2006.01)I
代理机构 福州市景弘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19 代理人 林祥翔;吕元辉
主权项 一种兔肉的制备方法,包括步骤:宰杀6‑18月龄的肉兔,除毛、除去内脏、除去脂肪层,除去爪部和头部,分离骨头,得到带皮兔肉;将分离所得的骨头与水、八角、可食用海产植物、高粱酒、茴香、胡椒、辣椒、山苍子根、黄酒、食用盐、酱油、生姜、大蒜混合,熬煮3‑15个小时,滤除固状物,得到骨头汤汁;取重量比为2:1的所述骨头汤汁与所述带皮兔肉,蒸煮2‑9小时,再加入陈皮、鲜竹叶、糯米红酒糟或栀子、以及食用植物油,继续蒸煮1小时;将蒸煮所得兔肉放入容器中,并将蒸煮所得汤汁浇灌入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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