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自动识别人体恶性暴恐动作并发射防爆物质的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自动识别人体恶性暴恐动作并发射防爆物质的装置,包括智能识别端和自动投掷眩晕弹的电动执行机构,其中,智能识别端包括基于结构光测量技术测量空间景深数据的红外线摄像机、X86工控机和防爆控制装置,红外线摄像机和防爆控制装置均连接在X86工控机上,X86工控机中还设置有暴力动作比对库和暴力器械比对库。智能识别端能实时识别并分析出持刀挥砍或持械暴力攻击的高危动作,并利用浙江新华机器厂研制的电控击发式WJ9201型38mm防暴发射器自动发射38mm眩晕弹,予以阻止暴恐行为的继续恶化。该装置能够有效地针对高危动作做出自动识别,并能根据需要发射防爆物质,予以及时制止暴恐事件恶化。 |
申请公布号 |
CN10451629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4.15 |
申请号 |
CN201410779235.5 |
申请日期 |
2014.12.15 |
申请人 |
成都凌感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冯志 |
分类号 |
G05B19/042(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5B19/042(2006.01)I |
代理机构 |
成都睿道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17 |
代理人 |
薛波 |
主权项 |
一种自动识别人体恶性暴恐动作并发射防爆物质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智能识别端和自动投掷眩晕弹的电动执行机构,所述智能识别端包括基于结构光测量技术测量空间景深数据的红外线摄像机、X86工控机和防爆控制装置,所述红外线摄像机和防爆控制装置均连接在X86工控机上,所述X86工控机中还设置有暴力动作比对库和暴力器械比对库。 |
地址 |
610213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新中街155号1栋1层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