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刀片组和毛发切割器具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毛发切割器具(10)及其刀片组(20),刀片组穿过毛发并包括静止刀片(22),静止刀片包括第一与第二壁部分,各壁部分限定第一表面、第二表面、及包括突出部(36)的带齿前沿边缘(32,34),前沿边缘在横向(Y,t)延伸,突出部在纵向(X,r)上延伸,第一表面(80,82)在前沿边缘处面向对方,在填充区域(58)中,沿着前沿边缘的面对的突出部(36)在尖端(38)处互连以限定齿部(40),包括带齿前沿边缘的可移动刀片(24),其布置在由静止刀片限定的引导狭槽(76)内,狭槽,延伸到突出部(36)中进入填充区域的端面(114),可移动刀片的前沿边缘(106,108)与端面以间隙纵向尺寸(1<sub>c1</sub>)隔开而限定间隙部分(118)。 |
申请公布号 |
CN10451191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4.15 |
申请号 |
CN201410521466.6 |
申请日期 |
2014.09.29 |
申请人 |
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M·B·斯塔佩尔布罗克;J·本尼克;R·F·J·范德希尔;A·J·艾廷克 |
分类号 |
B26B19/04(2006.01)I;B26B19/06(2006.01)I;B26B19/14(2006.01)I |
主分类号 |
B26B19/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王茂华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毛发切割器具(10)的刀片组(20),所述刀片组(20)被布置为在移动方向(28)上移动通过毛发以切割毛发,所述刀片组(20)包括:静止刀片(22),包括被布置为在操作过程期间用作面向皮肤的壁部分的第一壁部分(44),以及第二壁部分(46),每个壁部分限定‑第一表面(80,82,84),‑背离所述第一表面(80,82,84)的第二表面(86,88,90),以及‑至少一个带齿的前沿边缘(32,34),包括设有相应尖端(38)的多个相互隔开的突出部(36),其中假定在操作期间所述带齿的前沿边缘(32,34)至少部分地在相对于所述移动方向(28)的横向方向(Y,t)上延伸,其中所述相互隔开的突出部(36)至少部分地在近似垂直于所述横向方向(Y,t)的纵向方向(X,r)上向前延伸,其中所述第一壁部分(44)与所述第二壁部分(46)的所述第一表面(80,82)至少在其前沿边缘(32,34)处面向彼此,其中,在填充区域(58)中,沿着所述第一壁部分和所述第二壁部分(46)的所述前沿边缘(32,34)的面对的突出部(36)在其尖端(38)处相互连接以限定多个齿部(40),‑可移动刀片(24),包括至少一个带齿的前沿边缘(106,106),所述可移动刀片被可移动地布置在由所述静止刀片(22)限定的引导狭槽(76)内,其中,在收容区域(92)中,在所述第一壁部分(44)和所述第二壁部分(46)的所述第一表面(80,82)其间限定用于所述可移动刀片(24)的所述引导狭槽(76),其中,在垂直于所述横向方向(Y,t)的截面平面中查看,所述引导狭槽(76)至少部分地延伸进入所述向前延伸的突出部(36)中到所述填充区域(58)的面向内的端面(114),其中所述可移动刀片(24)的所述带齿的前沿边缘(106,108)当被容纳在所述引导狭槽(76)中时,与所述填充区域(58)的所述端面(114)隔开,由此限定间隙部分(118),并且其中所述可移动刀片(24)前沿边缘(106,108)与所述端面(114)以小于0.5mm的间隙纵向尺寸(1<sub>cl</sub>)纵向地隔开,并且其中,在所述间隙部分(118)处,所述第一壁部分(44)与所述第二壁部分(46)的所述第一表面(80,82)以在约0.05mm到约0.5mm之间的范围内的间隙高度尺寸(t<sub>cl</sub>)隔开。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