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高速钢件的深冷处理工艺 |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高速钢件的深冷处理工艺,包括以下步骤:(1)将已完成热处理并已冷却至室温的工件悬置于液氮液面之上20~35分钟,或者放置于温度为-130℃~-120℃的低温环境中缓慢冷却并保温30~40分钟;(2)将工件浸放入液氮中进行深冷处理,温度为-196℃~-180℃;浸泡3~5小时;(3)将工件从液氮中直接取出置于起始温度为-130℃~-120℃的可程序控温的升温装置的环境中缓慢回温30~40分钟,再置于空气中回温至室温进行缓慢回温处理;(4)重复以上步骤2~3次;(5)将工件置于设定控制温度为200℃的马弗炉中回火1小时之后空冷至室温。处理时间短,处理设备相对便宜,处理效果更理想。 | ||
申请公布号 | CN103525997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4.15 |
申请号 | CN201310456286.X | 申请日期 | 2013.09.29 |
申请人 | 三明学院 | 发明人 | 晋芳伟;周志明;魏剑;熊昌炯;吴龙 |
分类号 | C21D6/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C21D6/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5204 | 代理人 | 李雁翔 |
主权项 | 一种高速钢件的深冷处理工艺,其特征是:包括以下步骤(1)将已完成热处理并已冷却至室温的高速钢件悬置于深冷处理装置的液氮液面之上20~35分钟,或者放置于温度为‑130℃~‑120℃的低温环境中缓慢冷却并保温30~40分钟;(2)将工件浸放入液氮中进行液体法深冷处理,液氮温度为‑196℃~‑180℃;高速钢件在液氮中的浸泡时间为3~5小时;(3)将工件从液氮中直接取出置于起始温度为‑130℃~‑120℃的可程序控温的升温装置的环境中缓慢回温30~40分钟,再置于空气中回温至室温进行缓慢回温处理,时间应视工件的大小而定,小者时间短,大者时间长;(4)重复以上步骤2~3次;(5)将工件置于设定控制温度为200℃的马弗炉中回火1小时以消除应力及使材料中微细碳化物析出,之后空冷至室温。 | ||
地址 | 365004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荆东路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