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果酱样食品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即便在搅打用奶油或打发奶油中以足以赋予良好的水果或蔬菜的风味的量进行配合也不会使打发奶油的造花性降低的果酱样食品。含有果胶,且可配合于奶油中进行搅打的pH2.5~5.5的果酱样食品含有金属螯合剂和增稠多糖类。金属螯合剂为选自植酸、乙二胺四乙酸或其盐和磷酸盐中的一种时,果酱样食品中含有0.005~4质量%的植酸、0.005~4质量%的乙二胺四乙酸或其盐、或0.01~4质量%的磷酸盐作为金属螯合剂;金属螯合剂为选自植酸、乙二胺四乙酸或其盐和磷酸盐中的两种以上时,果酱样食品中总计含有0.005~4质量%的上述两种以上的金属螯合剂来作为金属螯合剂;并且,果酱样食品中含有选自0.01~0.2质量%的黄原胶、0.01~1质量%的刺槐豆胶、0.01~1质量%的罗望子果胶、0.005~0.08质量%的角叉菜胶和0.15~1.2质量%的微小纤维状纤维素中的至少一种作为增稠多糖类。 |
申请公布号 |
CN102461768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4.08 |
申请号 |
CN201110364926.5 |
申请日期 |
2011.11.17 |
申请人 |
蓝帜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铃木敦;清水克幸 |
分类号 |
A23L1/06(2006.01)I;A23C13/12(2006.01)I |
主分类号 |
A23L1/06(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庞立志;高旭轶 |
主权项 |
果酱样食品,其为含有0.1~6质量%的果胶,且可配合于奶油中进行搅打的pH2.5~5.5的果酱样食品,且是含有金属螯合剂和增稠多糖类的果酱样食品,其中,金属螯合剂为选自植酸、乙二胺四乙酸或其盐和磷酸盐中的一种时,果酱样食品中含有0.005~4质量%的植酸、0.005~4质量%的乙二胺四乙酸或其盐、或0.01~4质量%的磷酸盐;金属螯合剂为选自植酸、乙二胺四乙酸或其盐和磷酸盐中的两种以上时,果酱样食品中总计含有上述两种以上的金属螯合剂0.005~4质量%;并且作为增稠多糖类,果酱样食品中含有选自0.01~0.2质量%的黄原胶、0.01~1质量%的刺槐豆胶、0.01~1质量%的罗望子果胶、0.005~0.08质量%的角叉菜胶和0.15~1.2质量%的微小纤维状纤维素中的至少一种。 |
地址 |
日本广岛县竹原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