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低电量报警功能的电动独轮车 |
摘要 |
具有低电量报警功能的电动独轮车,包括车架、软性护垫、脚踏板、车轮、电源开关、A指示灯、B指示灯、C指示灯、充电插口和充电指示灯,所述车架底部设有车轮,车轮左右两侧均设有脚踏板,所述车架左右两侧均设有软性护垫;所述电源开关、A指示灯、B指示灯、C指示灯、充电指示灯和充电插口均设于车架顶部;该具有低电量报警功能的电动独轮车,利用三个指示灯准确显示电源剩余电量,当电量过低时,C指示灯会闪烁发出警报,及时提醒驾驶者;车架上的软性护垫能够有效避免用户的小腿长期与电动独轮车机壳外壁摩擦产生疼痛或磕碰产生疼痛,使得驾驶者驾驶电动独轮车时更加舒适,利于初学者学驾驶电动独轮车。 |
申请公布号 |
CN204250289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4.08 |
申请号 |
CN201420589808.3 |
申请日期 |
2014.10.14 |
申请人 |
周丽平 |
发明人 |
周丽平 |
分类号 |
B62M6/80(2010.01)I;B62K11/00(2013.01)I |
主分类号 |
B62M6/80(2010.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主权项 |
具有低电量报警功能的电动独轮车,包括车架(1)、软性护垫(3)、脚踏板(4)、车轮(5)、电源开关(7)、A指示灯(8)、B指示灯(9)、C指示灯(10)、充电插口(11)和充电指示灯(13),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架(1)底部设有车轮(5),车轮(5)左右两侧均设有脚踏板(4),所述车架(1)左右两侧均设有软性护垫(3);所述电源开关(7)、A指示灯(8)、B指示灯(9)、C指示灯(10)、充电指示灯(13)和充电插口(11)均设于车架(1)顶部。 |
地址 |
323400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板桥畲族乡中心学校宿舍1-41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