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井下现场执法记录仪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井下现场执法记录仪,包括:主控芯片、摄像头、存储器、触摸显示屏、麦克风、扬声器、LED指示灯、无线收发模块、按键。主控芯片采用ARM9芯片;摄像头采用工业级OV7725封闭式一体化摄像头模组;存储器由动态随机存储器和静态内存组成,动态随机存储器(SDRAM)采用的是64MB的芯片,可以与CPU时钟同步,进行动态数据存储,随机读取指定地址数据;静态内存采用32G的SD卡。井下现场执法记录仪和3G传输系统、服务器共同组成整个工作系统。 |
申请公布号 |
CN204258979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4.08 |
申请号 |
CN201420797843.4 |
申请日期 |
2014.12.17 |
申请人 |
浙江嘉科电子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朱江波;邬伟奇;凌东明;吴文涛;张亮 |
分类号 |
H04N7/18(2006.01)I;H04N5/76(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7/18(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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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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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井下现场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控芯片、摄像头、存储器、触摸显示屏、麦克风、扬声器、LED指示灯、无线收发模块、按键;所述摄像头、所述存储器、所述触摸显示屏、所述麦克风、所述扬声器、所述LED电源指示灯、所述无线收发模块、所述按键分别与所述主控芯片连接。 |
地址 |
314001 浙江省嘉兴市城南路科创中心1369号16号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