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采用石屑和尾矿砂配制的湿拌砌筑砂浆
摘要 采用石屑和尾矿砂配制的湿拌砌筑砂浆,按重量份数计,由以下组份组成:18-22份水泥、6-8份粉煤灰、5-7份矿粉、22-25份水、100-125份石屑、20-35份尾矿砂和1.5-2.0份砂浆外加剂。石屑粒径不大于4.75mm,石屑中石粉的重量分数为2-3%;尾矿砂粒径不大于2.36mm,尾矿砂中泥的重量分数为5-10%,细度模数1-2%。砂浆外加剂为调稠剂,按重量份数计,由以下组份组成:2-4份磺酸类引气剂、20-40份脂肪族减水剂、2-6份葡萄糖酸钠、2-4份木质素纤维和20-40份钠基膨润土。本发明采用石屑和尾矿砂替代机制砂及河砂,减少废弃石屑和尾矿砂的环境污染,降低了砂浆的生产成本。
申请公布号 CN10449633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4.08
申请号 CN201410855271.5 申请日期 2014.12.31
申请人 青岛磊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发明人 胡涛;胡琳;王赛显;刘伟民;王作峰
分类号 C04B28/00(2006.01)I;C04B18/30(2006.01)N 主分类号 C04B28/00(2006.01)I
代理机构 青岛联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7227 代理人 傅培
主权项 采用石屑和尾矿砂配制的湿拌砌筑砂浆,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数计,由以下组份组成:18‑22份水泥、6‑8份粉煤灰、5‑7份矿粉、22‑25份水、100‑125份石屑、20‑35份尾矿砂,1.5‑2.0份砂浆外加剂;所述石屑粒径为不大于4.75mm,所述石屑中石粉的重量分数为2‑3%;尾矿砂的粒径不大于2.36mm,尾矿砂中泥的重量分数为5‑10%,细度模数为1‑2%。
地址 266000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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