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中药洗手液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治疗消洗领域,具体的说是一种中药洗手液,包括五味子、艾叶、蒲公英、冰化、苍耳子和水,所述五味子的质量份数为20-25份,所述艾叶的质量份数为5-15份,所述蒲公英的质量份数为20-30份,所述冰化的质量份数为20-30份,所述苍耳子的质量份数为20-30份,所述水的质量份数为200-300份。本发明是纯中药制剂,没有添加其他任何现有的合成化学成分,这样就使得即使长期使用本中药洗手液以后,即使不用护手霜,也不会对手产生刺激,能够让长期安全使用。 |
申请公布号 |
CN10449066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4.08 |
申请号 |
CN201410716601.2 |
申请日期 |
2014.12.02 |
申请人 |
成都顺发消洗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梁宗贵 |
分类号 |
A61K8/97(2006.01)I;A61Q19/1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K8/97(2006.01)I |
代理机构 |
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11 |
代理人 |
苏丹 |
主权项 |
一种中药洗手液,特征在于:包括五味子、艾叶、蒲公英、冰化、苍耳子和水,所述五味子的质量份数为20‑25份,所述艾叶的质量份数为5‑15份,所述蒲公英的质量份数为20‑30份,所述冰化的质量份数为20‑30份,所述苍耳子的质量份数为20‑30份,所述水的质量份数为200‑300份。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琉璃潘家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