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有机半导体照明装置,包括:一第一有机发光元件、一第二有机发光元件及一第三有机发光元件,其中每一有机发光元件包括:一透光基板,具有一第一区与一第二区;一有机发光结构,位于该透光基板第一区上方;一第一电极结构,具有位于该透光基板与该有机发光结构之间之一第一电极主体,且具有自该第一电极主体延伸至该第二区之一第一接触部;以及一第二电极结构,具有位于该有机发光结构上方之一第二电极主体,且具有自该第二电极主体延伸至该第二区之一第二接触部,其中,该第二有机发光元件之第二区配置于该第一有机发光元件之第一区上方而形成一重叠区,该第三有机发光元件之第一区配置于该第二有机发光元件之第二区下方,且每一有机发光元件之该第一接触部与该第二接触部位于该第二区之同一侧或相对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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