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头戴式显示器;HEAD MOUNTED DISPLAY
摘要 本案提供一种头戴式显示器及用于使用该头戴式显示器之方法。在一实例中,该头戴式显示器包括:一头部附接部分,及一耦接至该头部附接部分之检视模组。该检视模组包括:一内部部分,其具有看向一萤幕之一视埠,该萤幕组配用于呈现影像内容;以及一外部壳体。本案进一步包括与该检视模组之该外部壳体整合的复数个照明元件。该复数个照明元件经定义用于该头戴式显示器之影像追踪。照明逻辑经提供用于控制该复数个照明元件在该头戴式显示器的使用期间起作用或不起作用。本案亦提供用于使用该头戴式显示器之方法、追踪该头戴式显示器之方法以及向该头戴式显示器提供影像资料之方法,以及使用该头戴式显示器经由控制器或使用者的手或此二者来与内容互动之方法。
申请公布号 TW201511803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4.01
申请号 TW103119754 申请日期 2014.06.06
申请人 新力电脑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SONY COMPUTER ENTERTAINMENT INC. 发明人 米克海洛夫 安东 MIKHAILOV, ANTON;毛夏东 MAO, XIADONG
分类号 A63F13/21(2014.01);G02B27/01(2006.01);G06F3/01(2006.01) 主分类号 A63F13/21(2014.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主权项
地址 日本 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