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水稻用安全除草剂 |
摘要 |
本发明属于农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水稻用安全除草剂。本发明除草剂中有效活性成分环丙嘧磺隆、甲氧咪草烟相互混配不会产生抵触;杀草谱广,能防除大多数一年生与多年生杂草,不但有效杀死出土后的杂草,也可控制未出土杂草,提高除草效果;本发明除草剂中的有效成分配合在一定范围内有很好的增效作用,防效高于单剂,药性维持时间长;对水稻安全性好。 |
申请公布号 |
CN10443044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3.25 |
申请号 |
CN201410590003.5 |
申请日期 |
2014.10.29 |
申请人 |
山东华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牟军平;朱娜;刘晓;于春光 |
分类号 |
A01N47/36(2006.01)I;A01N25/32(2006.01)I;A01P13/00(2006.01)I;A01N43/50(2006.01)N |
主分类号 |
A01N47/36(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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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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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水稻用安全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草剂的有效成分包括:环丙嘧磺隆、甲氧咪草烟,该除草剂还含有除草安全剂,除草剂中环丙嘧磺隆、甲氧咪草烟、除草安全剂占除草剂总质量的45‑80份,还包括乳化剂3‑20份,溶剂20‑55份。 |
地址 |
250199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89号巨匠大厦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