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提灯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提灯。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照明。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本外观设计产品的整体形状。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设计1立体图。5.设计1为基本设计。
申请公布号 CN303145525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3.25
申请号 CN201430308295.X 申请日期 2014.08.26
申请人 米沃奇电动工具公司 发明人 J·D·刀尔曼
分类号 26-02(9) 主分类号 26-02(9)
代理机构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代理人 李翔;徐娴
主权项
地址 美国威斯康星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