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选取的原料药及其重量组份分别是:大黄20-30克、芒硝10-20克、朱砂10-20克、龙骨10-20克、芦荟10-20克、生石膏10-20克、菖蒲10-20克、郁金10-20克、赤芍10-20克、麝香8-15克、白芥子8-12克、苦丁香8-12克、琥珀8-12克、桃仁8-12克、厚朴8-12克、生韭菜汁8-12克、葶苈子8-12克、红参8-12克。诸药配伍精良,组方合理,共奏益气补血、和胃健脾、清热泻火、活血化瘀、清肝豁痰、开窍定志之功效,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具有疗效确切,无副作用、有效率高、容易被患者接受等优势,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申请公布号 CN10443608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3.25
申请号 CN201510017618.3 申请日期 2015.01.14
申请人 李春霞 发明人 李春霞;李卫国
分类号 A61K36/9066(2006.01)I;A61P25/08(2006.01)I;A61K35/55(2015.01)N;A61K35/10(2015.01)N;A61K35/02(2015.01)N;A61K33/28(2006.01)N;A61K33/06(2006.01)N;A61K33/04(2006.01)N 主分类号 A61K36/9066(2006.01)I
代理机构 常州市维益专利事务所 32211 代理人 何学成
主权项 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药制剂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药原材料组成:大黄20‑30克、芒硝10‑20克、朱砂10‑20克、龙骨10‑20克、芦荟10‑20克、生石膏10‑20克、菖蒲10‑20克、郁金10‑20克、赤芍10‑20克、麝香8‑15克、白芥子8‑12克、苦丁香8‑12克、琥珀8‑12克、桃仁8‑12克、厚朴8‑12克、生韭菜汁8‑12克、葶苈子8‑12克、红参8‑12克。
地址 262500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玲珑山南路4138号益都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