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灰度调整装置、图像显示装置、以及电视接收机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用于对电视接收机(10)上显示的图像的灰度进行修正的灰度调整装置的视频处理部(19),该视频处理部(19)具备灰度修正部(2)、中间辉度区域判定部(3)、辉度差判定部(4a)、辉度差阈值判定部(4b)、以及辉度调整部(5),对于在辉度分布中具有包含于中间辉度区域的辉度的相邻的像素,(1)在对输入图像数据乘以增益之前与之后,乘以增益之后的辉度差较大,而且,(2)当乘以增益之后的辉度差在规定的阈值以下的情况下,对该像素的灰度进行修正,从而使得在乘以增益之后辉度差变小。由此本发明提供用于实现能够保持优于本来图像品位的图像显示装置的灰度调整装置。 |
申请公布号 |
CN102484675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3.25 |
申请号 |
CN201080039351.3 |
申请日期 |
2010.07.29 |
申请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渡边美保子;小池晃;泷口昌彦 |
分类号 |
H04N5/20(2006.01)I;G06T5/00(2006.01)I;H04N1/407(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5/2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张鑫 |
主权项 |
一种灰度调整装置,该灰度调整装置用于对图像显示装置上显示的图像的灰度进行修正,其特征在于,具备对输入图像数据的亮度分布中具有包含于中间亮度区域的亮度的相邻的2个像素进行如下所述修正的修正机构,即与对所述输入图像数据根据规定的灰度修正量进行灰度修正之前相比,进行灰度修正之后,该2个像素的亮度差更大,在此情况下,判定进行该灰度修正之后的该亮度差是否在规定的阈值以下,对于进行该灰度修正之后的该亮度差在以与伽玛的抬高量联动的方式所决定的规定的阈值以下的该2个像素,在进行该灰度修正之后,修正该2个像素的亮度以使亮度差变小。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