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LED手电筒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LED手电筒,具有前灯头和手把,前灯头设有第一光源,所述手把上设有可打开及回收的翼部,翼部上组设有第二光源;所述手把的左右两侧对称设有翼部,翼部上的第二光源为照明用的LED排灯;翼部的一端与手把之间通过转动轴组装连接,实现转动开合,手把具有供翼部回收容纳的凹部,在凹部内设有弹压式开关,弹压式开关通断对应翼部上的第二光源的电源,藉此,翼部打开时,弹压式开关弹起通电;而当翼部回收时,弹压式开关被压离断电。本实用新型可实现前灯头第一光源和翼部第二光源选择照明或混合照明的效果,多向照射,且亮度可变,照明效果更好,提升使用性能。 |
申请公布号 |
CN204227073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3.25 |
申请号 |
CN201420789893.8 |
申请日期 |
2014.12.15 |
申请人 |
蔡海丹 |
发明人 |
蔡海丹 |
分类号 |
F21L4/02(2006.01)I;F21V19/00(2006.01)I;F21V23/04(2006.01)I;F21Y101/02(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L4/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汕头市南粤专利商标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4301 |
代理人 |
周兆华 |
主权项 |
一种LED手电筒,具有前灯头(1)和手把(2),前灯头(1)设有第一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把(2)上设有可打开及回收的翼部(3),翼部(3)上组设有第二光源(4)。 |
地址 |
515426 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龙潭镇双龙村石头山村1号揭西县正能量电子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