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帽子(四)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帽子(四)。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佩带与保暖。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整体形状与色彩与图案。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5.省略视图:仰视图无图案,省略。6.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色彩。
申请公布号 CN303137115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3.25
申请号 CN201430421427.X 申请日期 2014.10.30
申请人 李爱萍 发明人 李爱萍
分类号 02-03(10) 主分类号 02-03(10)
代理机构 太原晋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4110 代理人 郑晋周
主权项
地址 032600 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兴隆一巷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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