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带有液力减速器的机动车变速箱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变速箱,具有液力减速器(12)和至少一个用于动力输出装置的接口(23),其中,减速器(12)能由变速箱(1)的从动轴(5)经由具有驱动齿轮(9)和从动齿轮(10)的正齿轮级(11)驱动。建议,驱动齿轮(9)与至少一个其他从动齿轮(13)啮合,通过所述其他从动齿轮能驱动至少一个其他动力输出装置(17、21)。 | ||
申请公布号 | CN102470829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3.11 |
申请号 | CN201080029717.9 | 申请日期 | 2010.06.07 |
申请人 | ZF腓德烈斯哈芬股份公司 | 发明人 | 伯恩哈特·格鲁普;格哈德·比里 |
分类号 | B60T1/087(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0T1/087(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杨靖;车文 |
主权项 | 一种机动车的变速箱,具有液力减速器(12)和至少一个用于动力输出装置的接口(23),其中,所述减速器(12)能由所述变速箱(1)的从动轴(5)经由具有驱动齿轮(9)和从动齿轮(10)的正齿轮级(11)驱动,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齿轮(9)与至少一个其他从动齿轮(13)啮合,通过所述其他从动齿轮能驱动至少一个其他动力输出装置(17、21)。 | ||
地址 | 德国腓德烈斯哈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