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事务处理
摘要 经由一事务开始指令起始一事务。在该事务的执行期间,该事务可中止。若该事务中止,则进行关于事务类型的一判定。基于该事务为一第一类型的事务,在该事务开始指令处继续执行,且基于该事务为一第二类型,在该事务开始指令之后的一指令处继续执行。不管事务类型,继续执行皆包括恢复该事务开始指令中指定的一个或多个寄存器且舍弃事务储存。对于一种类型的事务(非受限事务),该继续包括将信息储存于一事务诊断区块中。
申请公布号 CN10441223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3.11
申请号 CN201380027238.7 申请日期 2013.06.12
申请人 国际商业机器公司 发明人 D.格雷纳;C.雅各比;T.斯莱格尔
分类号 G06F9/46(2006.01)I 主分类号 G06F9/4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邸万奎
主权项 一种用于控制一事务在一计算环境中的执行的方法,该方法包含如下步骤:由一处理器经由一事务开始指令在一事务模式下起始一事务的执行,该事务开始指令开始一第一类型的事务或一第二类型的事务中的任一个,该事务包含多个待执行指令,且该事务开始指令由所述事务开始指令的一字段明确地指示该第一类型的事务或该第二类型的事务被起始;基于处于事务模式,有效地延迟将事务储存交付至主存储器直至一选择的事务完成为止;基于事务中止,确定起始的事务的类型,该事务的类型为第一类型的事务或第二类型的事务;基于该事务中止且基于该事务为第一类型的事务,在该事务开始指令处继续执行;及基于该事务中止且基于该事务为第二类型的事务,在程序次序上紧接在该事务开始指令之后的一下一循序指令处继续执行。
地址 美国纽约阿芒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