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健身器材与健身场所的光照系统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健身器材与健身场所独立发电点亮和连接节能供电装装置点亮发光照明体的达到并超过《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光照度值的光照系统,包括健身器材上的发光照明体、健身场所内的发光照明体、功耗小载流大的连接线缆和节能供电装置,所述独立发电点亮的发光照明体是在健身场所采光好和风速好的环境采用太阳能、风能利用方法使照明体发光并成为一体独立自发电发光照明体,所述连接节能供电装置点亮的发光照明体是指发光照明体通过连接线缆连接节能供电装置的分体发光照明体,便于根据健身场所健身器材安装环境、种类、数量及场所面积情况采用不同的点亮方法,具有良好的实用和推广价值。
申请公布号 CN204201741U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3.11
申请号 CN201420197194.4 申请日期 2014.04.23
申请人 天津市滨海帅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发明人 倪红雨;倪长江
分类号 F21S9/03(2006.01)I;F21S9/04(2006.01)I;F21V23/00(2015.01)I;F21W131/00(2006.01)N;F21Y101/02(2006.01)N 主分类号 F21S9/03(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健身器材与健身场所的光照系统,是一种独立发电点亮和连接节能供电装置点亮发光照明体的达到并超过《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光照度值的光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健身器材上的发光照明体、健身场所内的发光照明体、功耗小载流大的连接线缆和节能供电装置,所述独立发电点亮的发光照明体是在健身场所采光好和风速好的环境采用太阳能、风能利用方法使照明体发光并成为一体独立自发电发光照明体,所述连接节能供电装置点亮的发光照明体是指发光照明体通过功耗小载流大的连接线缆连接节能供电装置的分体发光照明体,所述独立发电点亮和线缆连接节能供电装置点亮的发光照明体都包括散射光发光照明体、俯射光发光照明体和投射光发光照明体,散射光发光照明体安装在健身器材主立柱上和健身场所内,俯射光发光照明体安装在健身场所中间和两侧,投射光发光照明体安装在健身场所四角和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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