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长放之果实、蔬菜、海藻类之制造方法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475957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3.11
申请号 TW097100007 申请日期 2008.01.02
申请人 李一鸣 发明人 李一鸣
分类号 A23B7/00 主分类号 A23B7/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余景登 高雄市三民区九如一路58号
主权项 一种可长放之果实、蔬菜、海藻类之制造方法,包含:步骤1:果实、蔬菜、海藻类之洗净处理,依产品特性施以去皮、去籽或切片、切块处理;步骤2:乾燥处理,降低果实、蔬菜、海藻类之含水量低于20%水份,其中于腌制果实时,系可用水漂去盐至10%至0间,予进行乾燥处理,曝晒至少于20%水份,以待浸泡;步骤3:醋酸浸泡处理,该果实容积50,醋容积60,并将醋原汁调味,果实经5分钟至12个小时浸泡,即可入味完成,果实在捞起沥乾6至24小时后,始可经二次乾燥处理;步骤4:二次乾燥处理,经由二次乾燥处理之果实、蔬菜、海藻类,其含水量可低于18%;步骤5:制成食品或蜜饯之成品,该成品可长放3个月至12个月。
地址 高雄市鼓山区九如四路588巷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