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通信信息的公开
摘要 用户可以与移动通信供应商达成合约,这样,总共可以使用有限数量的通信分钟或可以相对于其它供应商使用有限数量的分钟。当公开呼入呼叫标识信息时,可以呈现与合约有关的额外信息,例如呼入呼叫使用的是什么供应商,以及用户相对于呼入供应商有多少免费分钟。在确定是否应该接通呼入通信时,用户可以采用额外的信息并且做出适当的决策。
申请公布号 CN102224726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3.11
申请号 CN200980147152.1 申请日期 2009.11.25
申请人 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K·德赛;S·马赫什瓦里
分类号 H04M15/00(2006.01)I;H04M15/06(2006.01)I;H04M15/28(2006.01)I;H04M3/42(2006.01)I;H04M1/57(2006.01)I 主分类号 H04M15/00(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张扬;王英
主权项 一种运行于无线通信设备上用于公开通信元数据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由所述无线通信设备上可运行的评估器来确定呼入通信的供应商类别,其中该供应商类别包括作为该无线通信设备的服务供应商的同一供应商、与该无线通信设备的服务供应商不同的关联供应商或与该无线通信设备的服务供应商无关的外来供应商中的至少一个; 根据所述呼入通信的发送方的标识确定是否应公开所述通信元数据,其中如果确定该发送方的标识不在标识列表上,则由所述无线通信设备上可运行的验证器确定是否应向该标识列表添加该发送方的标识; 响应于确定该通信元数据应当被公开以及该供应商类别是同一供应商或关联供应商,在所述无线通信设备上公开不对所述呼入通信收费;以及 响应于确定该通信元数据应当被公开以及该供应商类别是外来供应商,在所述无线通信设备上公开所述呼入通信的费率或剩余分钟量中的至少一个。 
地址 美国加利福尼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