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梳妆台(Z02)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梳妆台(Z02)。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梳妆台。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本产品设计要点为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及其结合。4.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产品包含有色彩。5.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指定主视图为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6.省略视图说明:右视图与左视图对称,故省略右视图;仰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仰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117357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3.04
申请号 CN201430331821.4 申请日期 2014.09.09
申请人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冯东明
分类号 06-05(9) 主分类号 06-05(9)
代理机构 乌鲁木齐合纵专利商标事务所 65105 代理人 汤洁;张莉
主权项
地址 8300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506号美克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