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吊灯(4)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吊灯(4)。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室内照明。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外形。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省略视图:俯视图,俯视图为不常见面,故省略。
申请公布号 CN303120851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3.04
申请号 CN201430365504.4 申请日期 2014.09.29
申请人 李梅 发明人 李梅
分类号 26-05(9) 主分类号 26-05(9)
代理机构 中山市科企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37 代理人 杨立铭
主权项
地址 528421 广东省中山市古镇东兴中路12号灯都时代广场3楼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