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支架系统及其锁止机构和夹持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锁止机构,包括锁止元件和推杆,所述锁止元件包括中部和设置于该中部两侧的端部;所述中部和所述端部通过连接杆连接,所述连接杆与所述中部和端部配合形成对称的平行四连杆结构,或者对称设置的所述推杆与所述中部和端部配合形成对称的平行四连杆结构;所述锁止元件的两个端部的最远端分别具有锁止部。本发明还涉及一种包括上述锁止机构的夹持装置和包括该夹持装置的支架系统。本发明的锁止机构,通过平行四连杆结构,实现了对锁止元件的锁止状态和解锁状态之间的转化。该平行四连杆结构可以通过连接杆形成铰链结构实现,也可以通过推杆本身形成铰链结构实现。
申请公布号 CN10438599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3.04
申请号 CN201410325731.3 申请日期 2014.07.09
申请人 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延锋伟世通(重庆)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发明人 唐煜成;顾晶;本杰明·罗斯
分类号 B60R11/02(2006.01)I 主分类号 B60R11/02(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智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2 代理人 邓琪;宋丽荣
主权项 一种锁止机构,所述锁止机构(116,216)包括锁止元件(1161,2161)和推杆(1162,2162),其特征在于,所述锁止元件(1161,2161)包括中部(1163,2163)和设置于该中部(1163,2163)两侧的端部(1164,2164);所述中部(1163)和所述端部(1164)通过连接杆(1165)连接,所述连接杆(1165)与所述中部(1163)和端部(1164)配合形成对称的平行四连杆结构,或者对称设置的所述推杆(2162)与所述中部(2163)和端部(2164)配合形成对称的平行四连杆结构;所述锁止元件(1161,2161)的两个端部(1164,2164)的最远端分别具有锁止部(1168,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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