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灯台(SA693ET)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灯台(SA693ET)。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一种室内使用的家具。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本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省略视图:仰视图为不常见视图,省略仰视图;俯视图为非产品设计要点,省略俯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111433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2.25
申请号 CN201430341683.8 申请日期 2014.09.16
申请人 蔡咏恩 发明人 蔡咏恩
分类号 06-03(9) 主分类号 06-03(9)
代理机构 东莞市华南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15 代理人 张明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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