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内燃机的自动停止再起动装置
摘要 本发明获得能根据内燃机在自动停止后的惯性旋转中再起动条件成立来迅速地进行内燃机的再起动的、内燃机的自动停止再起动装置。包括在自动停止条件成立而使内燃机停止旋转之前再起动条件成立时、利用小齿轮推出装置(18)来推出小齿轮(17)并使其与环形齿轮(16)啮合、以对内燃机进行再起动控制的再起动控制单元,在内燃机的转速小于等于非零的规定转速而再起动条件成立时,用小齿轮推出装置(18)推出小齿轮(17),并利用根据再起动条件成立时的内燃机的转速对起动电动机(19)的驱动等待时间进行调整的起动电动机等待时间调整单元,对起动电动机(19)进行驱动,从而迅速地进行再起动。
申请公布号 CN102777304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2.25
申请号 CN201110433738.3 申请日期 2011.12.21
申请人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发明人 正田智久;石川修
分类号 F02N11/00(2006.01)I;F02N11/08(2006.01)I 主分类号 F02N11/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代理人 张鑫
主权项 一种内燃机的自动停止再起动装置,所述内燃机的自动停止再起动装置在内燃机运行中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的情况下,使内燃机自动停止,在自动停止中规定的再起动条件成立的情况下,使内燃机再起动,其特征在于,包括:转速运算单元,该转速运算单元对所述内燃机的转速进行运算;起动器,该起动器包括与环形齿轮啮合而对该环形齿轮进行旋转驱动的小齿轮、用于使该小齿轮与所述环形齿轮啮合的小齿轮推出装置、对所述小齿轮进行旋转驱动的起动电动机、及对所述起动电动机进行驱动的起动电动机驱动装置,所述环形齿轮与所述内燃机的曲柄轴相连结;以及再起动控制单元,该再起动控制单元在所述内燃机自动停止后的惯性旋转中、所述规定的再起动条件成立的情况下,在由所述转速运算单元所计算出的再起动条件成立时的内燃机的转速、比能按照驱动所述起动电动机和推出所述小齿轮的顺序使所述起动器动作的下限的转速要小时,利用所述小齿轮推出装置来推出所述小齿轮,在经过基于预先求出的多个特性而计算出的、所述起动电动机的驱动等待时间之后,利用所述起动电动机驱动装置来对所述起动电动机进行驱动,从而重新开始由燃料喷射阀向所述内燃机的燃烧室提供燃料,所述再起动控制单元包括求出所述起动电动机的驱动等待时间的起动电动机等待时间调整单元,所述起动电动机等待时间调整单元利用表示时间与内燃机的转速之间的关系的内燃机的转速下降特性,将与所述再起动请求时的内燃机的转速相对应的时间作为基准时间,对在推出所述小齿轮并使其与所述环形齿轮啮合完成的时间、即啮合结束时间后的内燃机的转速进行计算,所述起动电动机等待时间调整单元利用表示所述起动电动机的驱动时间与所述小齿轮的转速之间的关系的起动电动机驱动特性,对在所述再起动请求时的内燃机的转速达到所述啮合结束时间后的内燃机的转速之前所需要的时间、即起动电动机驱动时间进行计算,所述起动电动机等待时间调整单元在所述起动电动机驱动时间比从利用所述起动电动机驱动装置对所述起动电动机进行驱动开始到所述小齿轮进行旋转驱动为止的时间、即无效时间要长、并且小于等于所述啮合结束时间的情况下,当经过了所述啮合结束时间与所述起动电动机驱动时间之间的时间差时,求出所述时间差,以作为所述起动电动机的驱动等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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