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用于汽车灯具底座的排气机构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汽车灯具底座的排气机构,包括汽车灯具底座本体,所述汽车灯具底座本体上连接有排气本体;所述排气本体上设有排气孔,所述排气孔的外壁四周向外延伸形成一阶梯挡墙,所述阶梯挡墙上设有第二进水槽;所述排气本体的边缘向前延伸形成有挡墙;所述挡墙上设有第一进水口;所述挡墙与阶梯挡墙之间形成有水槽;所述第一进水口、第二进水槽分别与水槽相通。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改善灯具防水问题,降低成本。 |
申请公布号 |
CN204176619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2.25 |
申请号 |
CN201420531237.8 |
申请日期 |
2014.09.16 |
申请人 |
福州小糸大亿车灯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黄昭杰;钟晓楠;林潮;王慧媚;姚文;何晓燕;叶传想 |
分类号 |
F21V31/03(2006.01)I;F21W101/02(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V31/03(2006.01)I |
代理机构 |
厦门龙格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07 |
代理人 |
吴小波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汽车灯具底座的排气机构,包括汽车灯具底座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车灯具底座本体(1)上连接有排气本体(2);所述排气本体(2)上设有排气孔(21),所述排气孔(21)的外壁四周向外延伸形成一阶梯挡墙(3),所述阶梯挡墙(3)上设有第二进水槽(4);所述排气本体(2)的边缘向前延伸形成有挡墙(5);所述挡墙(5)上设有第一进水口(6);所述挡墙(5)与阶梯挡墙(3)之间形成有水槽(7);所述第一进水口(6)、第二进水槽(4)分别与水槽(7)相通。 |
地址 |
350119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投资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