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摄像光学镜头、取像装置以及可携装置 | ||
摘要 | |||
申请公布号 | TWI474071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2.21 |
申请号 | TW102149080 | 申请日期 | 2013.12.30 |
申请人 | 大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许伯纶;廖凌嶢;林振诚;陈纬彧 |
分类号 | G02B9/60 | 主分类号 | G02B9/60 |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蔡坤财 台北市中山区松江路148号11楼;李世章 台北市中山区松江路148号11楼 | |
主权项 | 一种摄像光学镜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含:一第一透镜,具有正屈折力,其物侧表面近光轴处为凸面;一第二透镜,具有负屈折力;一第三透镜,具有屈折力;一第四透镜,具有负屈折力,其物侧表面近光轴处为凹面,其像侧表面近光轴处为凸面,且其物侧表面及像侧表面皆为非球面;以及一第五透镜,具有正屈折力,其物侧表面近光轴处为凸面,其像侧表面近光轴处为凹面,其物侧表面及像侧表面皆为非球面,且其像侧表面离轴处具有至少一凸面;其中该摄像光学镜头中具屈折力的透镜为五片,该摄像光学镜头的焦距为f,该第二透镜的焦距为f2,该第四透镜的焦距为f4,该第五透镜的焦距为f5,该第三透镜物侧表面在光轴上的交点至该第三透镜物侧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径位置于光轴的水平位移距离为SAG31,该第三透镜像侧表面在光轴上的交点至该第三透镜像侧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径位置于光轴的水平位移距离为SAG32,该第三透镜于光轴上的厚度为CT3,其满足下列条件:f2/f5<-1.2;1.50|f/f4|+(f/f5);以及(SAG31+SAG32)/CT3<-0.65。 | ||
地址 | 台中市南屯区精科路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