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在事务处理中保存/恢复选择的寄存器
摘要 事务开始指令开始事务的执行并且包括具有当设置时如果事务中止则指示保存寄存器的位的通用寄存器保存屏蔽。在事务的开始,寄存器的内容保存在程序不可存取的存储器中,并且如果中止事务,则将所保存的内容拷贝到寄存器。
申请公布号 CN10436477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2.18
申请号 CN201280073579.3 申请日期 2012.11.26
申请人 国际商业机器公司 发明人 D.格雷纳;C.雅各比;T.斯莱格尔
分类号 G06F13/40(2006.01)I;G06F9/308(2006.01)I;G06F9/312(2006.01)I 主分类号 G06F13/4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邸万奎
主权项 一种用于促进计算环境内的事务的处理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由处理器从指令提供的信息中确定待在事务处理中保存的一个或多个选择的寄存器,所述指令用于开始事务的执行,所述事务有效地延迟将事务存储交付至主存储器,直到选择的事务的完成为止,并且所述一个或多个选择的寄存器少于在所述事务的执行中由所述事务使用的所有寄存器;以及基于所述指令的执行而保存所述一个或多个选择的寄存器的内容。
地址 美国纽约阿芒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