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手持式迷你锯 |
摘要 |
本发明创造公开了一种手持式迷你锯,包括底板(1)、护罩(2)、电机总成(3)、锯片(16)、手柄(4)、开关(6)、左右机体(11、18),开关(6)上设有解锁按钮(5),底板(1)上设有限位台阶(13),所述的左右机体(11、18)上设有底板锁定机构,该机构包括上摆杆(7)、下摆杆(10)、限位销(12),上摆杆(7)和下摆杆(10)对应铰接在左右机体(11、18)的摆杆支架上,限位销(12)设置在与限位台阶(13)相配合的左右机体(11、18)上,上摆杆(7)铰接在解锁按钮(5)上,上摆杆(7)的下摆头(20)与下摆杆(10)的上槽口相配合,下摆杆(10)的下端连接在限位销(12)上。采用本结构后,结构简单合理、操作使用方便、使用安全可靠、在解锁开关的同时又能对底板进行解锁等优点。 |
申请公布号 |
CN103028778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2.18 |
申请号 |
CN201210514163.2 |
申请日期 |
2012.12.05 |
申请人 |
正阳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胡新丰 |
分类号 |
B23D45/16(2006.01)I;B25F5/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B23D45/16(2006.01)I |
代理机构 |
浙江杭州金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0 |
代理人 |
李德强 |
主权项 |
一种手持式迷你锯,包括底板(1)、护罩(2)、电机总成(3)、锯片(16)、手柄(4)、开关(6)、左右机体(11、18),底板(1)通过扭簧与左右机体(11、18)铰接,开关(6)设置在手柄(4)上,开关(6)上设有可左右移动的解锁按钮(5),底板(1)上设有限位台阶(13),其特征是:所述的左右机体(11、18)上设有底板锁定机构,该机构包括上摆杆(7)、下摆杆(10)、限位销(12),所述的上摆杆(7)和下摆杆(10)对应铰接在左右机体(11、18)的摆杆支架上,限位销(12)设置在与限位台阶(13)相配合的左右机体(11、18)上,上摆杆(7)的上摆头铰接在解锁按钮(5)上,上摆杆(7)的下摆头(20)与下摆杆(10)的上槽口相配合,下摆杆(10)的下端连接在限位销(12)上,下摆杆(10)可带动限位销(12)轴向移动。 |
地址 |
321300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长城东大道558号正阳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