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所涉及的液晶显示装置(1)的特征在于,具备:液晶面板(2);光源装置(3),相对于液晶面板(2)而被配置于第2基板(22)的外侧主面侧;光源装置收纳部件(4),具有配置有光源装置(3)的平板状的光源配置部(41)以及位于光源配置部(41)的周围并包围光源装置(3)的框部(42);框状部件(5),具有包括与非显示区域(END)重叠的第1部位(51a)以及位于非显示区域(END)的外侧的第2部位(51b)在内的缘部(51)、和包围第1基板(21)的侧面、第2基板(22)的侧面以及光源装置收纳部件(4)的框部(42)的外周部(52);和隔离物(8),被配置在框部(42)与外周部(52)之间,光源装置收纳部件(4)、框状部件(5)以及隔离物(8)被贯通了框部(42)、隔离物(8)以及外周部(52)的固定部件(9、9A、9B)固定。
申请公布号 CN10436470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2.18
申请号 CN201480001529.3 申请日期 2014.02.04
申请人 京瓷株式会社 发明人 荫山元康
分类号 G02F1/1333(2006.01)I;F21S2/00(2006.01)I;G02F1/13357(2006.01)I;F21Y101/02(2006.01)I;F21Y103/00(2006.01)I;F21Y105/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2F1/1333(2006.01)I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代理人 齐秀凤
主权项 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液晶面板,该液晶面板具有:第1基板,其在外侧主面具有位于中央部的显示区域以及位于该显示区域的外侧的非显示区域;第2基板,其相对于该第1基板而使内侧主面彼此相互对置来配置;以及液晶层,其被配置在所述第1基板和所述第2基板之间的与所述显示区域重叠的部分;光源装置,其相对于所述液晶面板而被配置在所述第2基板的所述外侧主面侧;光源装置收纳部件,该光源装置收纳部件具有:配置有该光源装置的平板状的光源配置部、以及位于该光源配置部的周围并包围所述光源装置的框部;框状部件,该框状部件具有:缘部,其包括与所述非显示区域重叠的第1部位以及位于所述非显示区域的外侧的第2部位;和外周部,其包围所述第1基板的侧面、所述第2基板的侧面以及所述光源装置收纳部件的所述框部;和隔离物,其被配置在所述框部与所述外周部之间,所述光源装置收纳部件、所述框状部件以及所述隔离物被固定部件固定,该固定部件贯通了所述框部、所述隔离物以及所述外周部。
地址 日本京都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