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瓶子(50)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瓶子(50)。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盛放液体等。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本产品的形状与图案的结合。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省略其他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106053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2.18
申请号 CN201430202413.9 申请日期 2014.06.25
申请人 张家港市亚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发明人 钱向明
分类号 09-01(9) 主分类号 09-01(9)
代理机构 张家港市高松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09 代理人 陈晓岷
主权项
地址 215612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凤凰镇杨家桥村马路社区张家港市亚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