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适用于雾霾及粉尘环境的水基空气净化装置
摘要 一种适用于雾霾及粉尘环境的水基空气净化装置,包括空气吸入室及水基空气净化室。空气吸入室内安装有污染空气吸入装置,水基空气净化室底部设有空气净化池,空气净化池内安装有超微气泡发生器、浊度感应装置、微电流电解装置,所述污染空气吸入装置通过进气管道与超微气泡发生装置连接,空气净化池的上部设有水雾发生装置和水雾截留装置,污染空气吸入装置、超微气泡发生器、浊度感应装置、微电流电解装置、水雾发生装置均与设置在空气净化室一侧的控制系统连接。本发明可有效净化空气中的颗粒物及有毒有害物质,改善空气质量,适用于家庭、单位、学校、公交站、化工厂、施工隧道等各种场所产生的雾霾及粉尘治理,具有巨大的推广应用价值。
申请公布号 CN10435917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2.18
申请号 CN201410634455.9 申请日期 2014.11.12
申请人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 发明人 李青云;赵良元;林莉;汤显强;冯璁
分类号 F24F5/00(2006.01)I;B01D47/02(2006.01)I 主分类号 F24F5/00(2006.01)I
代理机构 武汉楚天专利事务所 42113 代理人 孔敏
主权项 一种适用于雾霾及粉尘环境的水基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空气吸入室(1)及水基空气净化室,所述空气吸入室(1)内安装有用于吸入空气的污染空气吸入装置(3),所述空气吸入室(1)的两侧设置有用于空气净化入口(2),所述水基空气净化室底部设有用于容置净化水溶液的空气净化池(5),空气净化池(5)内安装有超微气泡发生器(7)、浊度感应装置(8)、微电流电解装置(11),所述污染空气吸入装置(3)通过进气管道(6)与超微气泡发生装置(7)连接,空气净化池(5)的上部设有水雾发生装置(12),用于对空气净化池(5)未净化完全的空气进行进一步的净化及截留,水雾发生装置(12)的上方安装有水雾截留装置(17),空气净化室一侧安装有控制系统(15),污染空气吸入装置(3)、超微气泡发生器(7)、浊度感应装置(8)、微电流电解装置(11)、水雾发生装置(12)均与控制系统(15)连接。
地址 430010 湖北省武汉市黄浦大街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