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用于股骨头颈部固定的可撑开式直型刀片钉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用于股骨头颈部固定的可撑开式直型刀片钉,是对PFNA螺旋形刀片钉的改进。该种用于股骨头颈部固定的可撑开式直型刀片钉分为主钉⑴、内芯⑵、加长髓内钉尾帽⒅三部分。在使用时将内芯⑵完全拧入主钉⑴后,撑开直型刀片钉头部的四棱形结构,形成喇叭型外观,断面呈“×”字而非 “+”字形,防止直型刀片钉向上切割股骨头。被撑开的四个棱切入股骨头的松质骨内,牢固的固定股骨头颈部。当骨折愈合,直型刀片钉撑开后的间隙被骨组织充填,朝向股骨头方向的喇叭形,阻止直型刀片钉沿股骨头颈部的轴向内移, 减少直型刀片钉经股骨头切出的发生。本实用新型用于股骨粗隆间骨折股骨颈及股骨头的固定,可有效对抗旋转、脱出及自股骨头切出,增加骨折断端稳定性,利于骨折愈合,同时骨折愈合后易于取出。 |
申请公布号 |
CN204147105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2.11 |
申请号 |
CN201420522507.9 |
申请日期 |
2014.09.12 |
申请人 |
杨国春 |
发明人 |
杨国春 |
分类号 |
A61B17/72(2006.01)I;A61B17/74(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B17/72(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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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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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用于股骨头颈部固定的可撑开式直型刀片钉,是对PFNA螺旋形刀片钉的改进,它由主钉⑴、内芯⑵、尾帽⒅组成,其特征在于:主钉⑴、内芯⑵及加长髓内钉尾帽⒅均为一体设计,内芯⑵完全拧入主钉⑴内腔后,主钉头部⑶正面呈“×”字四棱形⑹被撑开,形成喇叭型外观;尾帽⒅拧入髓内钉钉尾后,其头端⒆进入主钉尾部⑸上方的浅凹槽⑼内,对直型刀片钉主钉尾部⑸在髓内钉的斜向滑动孔内的滑动距离加以限制。 |
地址 |
250022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287号6#楼2单元6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