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通过在“非回收”或“热回收”焦化炉中的焦化从矿物油精炼厂中获得的石油焦炭生产冶金焦炭的方法与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通过在“热回收”焦化炉中的焦化从原油精炼厂中获得的石油焦炭生产冶金焦炭的方法,该方法从在原油精炼厂中生产或获得的石油焦炭开始,初始具有15-19%重量百分比的挥发物含量以及高达2%重量百分比的灰分含量,该石油焦炭以致密的形式被引入“非回收”或“热回收”构造的焦化炉中用于循环焦化,所述焦化炉装配有至少一个外部加热的燃烧器,从而焦化炉室下部的次加热空间或主加热空间或二者在小于120h的时间周期内被加热到1000℃-1550℃的温度,石油焦炭中的挥发物组分完全排出,得到具有至少44%CSR强度和小于33%CRI反应性的冶金焦炭,适于用作冶金焦炭。本发明还涉及一种焦化炉,其根据“非回收”或“热回收”焦化炉原理构造,包括主加热空间,并且装配有对该主加热空间进行加热的燃烧器。
申请公布号 CN10433468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2.04
申请号 CN201380024822.7 申请日期 2013.03.08
申请人 蒂森克虏伯工业解决方案股份公司 发明人 R·金;H-J·赖歇尔特;K·哈施尼茨
分类号 C10B15/02(2006.01)I;C10B45/02(2006.01)I;C10B57/04(2006.01)I 主分类号 C10B15/0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戈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4 代理人 程伟
主权项 一种用于从原油加工行业获得的石油焦炭生产冶金焦炭的方法,其中.来自石化工艺的石油焦被进行挥发物含量和灰分含量的分析,从而其可依已知的挥发物成分含量和灰分含量分类成批料,以及.通过分类获得基于无水无灰的石油焦炭批料具有15‑19%重量百分比的挥发物含量和小于2%重量百分比的灰分含量的石油焦炭批料,并且所述石油焦炭批料被放置到焦炭储仓或焦炭储存容器中,以及.来自焦炭储仓或焦炭储存容器的该石油焦炭首先被填充机器放置到用于致密化的压实设备中,并且随后被放入具有“非回收”或“热回收”设计维度的焦化炉中,用于循环焦化,其特征在于.所述焦化炉装配有至少一个外部的加热燃烧器,用于加热石油焦炭饼上方的主加热空间或加热焦化炉室下方的次加热空间或者加热两者,由此焦化炉室中的石油焦炭在小于120小时的时间段内被加热气体加热至1000℃‑1550℃的温度,进而得到具有至少44%CSR强度以及小于33%的CRI反应性的冶金焦炭。
地址 德国埃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