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带有烘干机的广告机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带有烘干机的广告机,所述广告机由支架、显示屏、弃纸口、存纸箱、第一烘干机、第二烘干机、透明板和垃圾桶构成。本实用新型带有烘干机的广告机的优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带有烘干机的广告机是一种放在洗手间让顾客烘干手的同时能够看到显示屏上播放的广告。通过第一烘干机、第二烘干机和显示屏相结合的方式摆放在洗手间,让顾客在方便完之后间接或直接的接触广告。广告机左右各设置一个烘干机,能够方便成人和儿童烘干手上的水。存纸箱存储有擦手纸,供顾客选择。显示屏播放的广告阅读量大,推介效果好。 |
申请公布号 |
CN204143782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2.04 |
申请号 |
CN201420646882.4 |
申请日期 |
2014.10.31 |
申请人 |
浙江天禄光电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李飞;叶志光 |
分类号 |
G09F9/00(2006.01)I;G09F2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9F9/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宁波江东全方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42 |
代理人 |
胡雅芳;张丽荣 |
主权项 |
一种带有烘干机的广告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机由支架、显示屏、弃纸口、存纸箱、第一烘干机、第二烘干机、透明板和垃圾桶构成,所述垃圾桶容纳在所述支架的底部,所述透明板设置在所述支架的底部并且与所述垃圾桶相对,所述显示屏镶嵌在所述支架的顶端,所述显示屏位于所述存纸箱的上部,所述弃纸口位于所述存纸箱的下部,所述存纸箱位于所述显示屏和弃纸口之间,所述第一烘干机设置在所述支架的左侧,所述第二烘干机设置在所述支架的右侧。 |
地址 |
316000 浙江省舟山市经济开发区新港二道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