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适用于牙科之灯具结构,系至少包括有: 一连接部,其一端部系固设有一U型枢座; 二拉杆架,系固设于该U型枢座之二外侧面,每一拉杆架系包括有一握把,以及一连接该U型枢座与该握把之连接杆,该二拉杆架系提供使用者容易握持该适用于牙科之灯具结构; 一电源部,系呈一中空圆柱状且固设于该U型枢座之二端部,该电源部之一端部系设置有一电源开关,该电源开关系电性连接至设置于该电源部内部之第一金属垫片与第二金属垫片; 一发光部,系为连接一旋钮之可旋式中空圆柱体且设置于该电源部之内部,该旋钮系盖设于该电源部相对于该电源开关之另一端部,该发光部之内侧面系设置有一无影灯泡与一对应设置于该无影灯泡之相对位置的比色灯泡,该无影灯泡系以一第一电源线与一第二电源线连接至一第一金属接片与一第二金属接片,而该比色灯泡系以一第三电源线与一第四电源线连接至一第三金属接片与一第四金属接片,其中该电源部与该发光部之侧面系对应该无影灯泡处各开设有一第一开口与一第二开口;以及 一反射部,系设置于该U型枢座与该电源部之间且固设于该U型枢座上,该反射部系用以反射该无影灯泡或该比色灯泡发出的光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