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无水泥建筑垃圾制品及其制备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无水泥建筑垃圾制品,包括胶凝材料、建筑垃圾破碎而成的再生细骨料、晶胚、废纸纤维、超塑化剂,本发明还提供制备上述建筑制品的方法,按重量称取胶凝材料、和/或建筑垃圾破碎而成的再生细骨料、和/或晶胚、和/或废纸纤维、超塑化剂、和/或矿物颜料、水置于搅拌机中强制搅拌,搅拌均匀后装入模具,养护拆模后即得。本发明大量利用建筑垃圾作为再生骨料,碱激发粒化高炉矿渣作为胶凝材料,为建筑垃圾和工业废渣的资源化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并大大降低了环境负荷。本制品不使用高排放的硅酸盐水泥,因此将在碳交易市场上占据优势。本制品应用范围广泛,可制成步道砖、道面砖、植草砖、护坡砖、砌墙砖、板材等多种产品。 |
申请公布号 |
CN10431092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1.28 |
申请号 |
CN201410537118.8 |
申请日期 |
2014.10.13 |
申请人 |
武汉大学 |
发明人 |
杨华山;车玉君;马小满;康亭;杨锐山;董博伍 |
分类号 |
C04B28/10(2006.01)I;C04B18/16(2006.01)N |
主分类号 |
C04B28/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武汉科皓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2222 |
代理人 |
张火春 |
主权项 |
一种无水泥建筑垃圾制品,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组分:胶凝材料、建筑垃圾破碎而成的再生细骨料、晶胚、增强剂、废纸纤维、超塑化剂,所述胶凝材料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工业废渣75~85份,石灰10~20份,微/纳米矿物掺和料5份;所述增强剂为胶凝材料质量的3%;所述晶胚为胶凝材料质量的0%~4%;所述再生细骨料与胶凝材料质量之比为:(0~3):1;所述废纸纤维的质量为胶凝材料质量的0%~5%;所述超塑化剂的质量为胶凝材料质量的1.0%。 |
地址 |
430072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