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投影镜头和投影型显示装置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投影镜头和投影型显示装置。所述投影镜头具有广角和各种像差的令人满意的特性、低成本并且紧凑。当包括具有最小有效光束直径的表面的单个透镜或胶合透镜被指定为基准透镜、基本上由被布置成比所述基准透镜更靠近放大侧的透镜组成的系统被指定为前组、并且基本上由被布置成比所述基准透镜更靠近缩小侧的透镜组成的系统被指定为后组时,该投影镜头满足下面给出的条件表达式(1)和(2)以及满足条件表达式(3)和(4):75<2ω(1)βP<10(2)|fM/fF|<2.0(3),和|fM/fR|<2.0(4)。 |
申请公布号 |
CN204129313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1.28 |
申请号 |
CN201420175796.X |
申请日期 |
2014.04.11 |
申请人 |
富士胶片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马场智之 |
分类号 |
G02B13/18(2006.01)I;G02B13/06(2006.01)I;G02B13/00(2006.01)I;G03B21/14(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2B13/18(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汤雄军 |
主权项 |
一种投影镜头,其: 将显示在缩小侧共轭位置处的图像信息投射到放大侧共轭位置上; 满足条件表达式(1)和(2);并且 当胶合透镜或包括具有最小有效光束直径的表面的单个透镜被指定为基准透镜、基本上由被布置成比所述基准透镜更靠近放大侧的透镜组成的系统被指定为前组、并且基本上由被布置成比所述基准透镜更靠近缩小侧的透镜组成的系统被指定为后组时,满足条件表达式(3)和(4): 75<2ω............(1) βP<10............(2) |fM/fF|<2.0.........(3),和 |fM/fR|<2.0.........(4),其中 ω:投影镜头的半视场角, βP:光瞳放大倍率,其中,光瞳放大倍率=缩小侧光瞳直径/放大侧光瞳直径, fM:基准透镜的焦距, fF:前组的焦距,以及 fR:后组的焦距。 |
地址 |
日本国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