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彩色映像管及其萤光体之制造方法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44832 申请公布日期 1982.07.01
申请号 TW07110152 申请日期 1982.01.19
申请人 日立制作所股份有限公司;丸 内1丁目5番1号 发明人 山元明;金久修;笠野宏之;惠弘一
分类号 H01J29/20 主分类号 H01J29/2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敏生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伟成第一大楼
主权项 1﹒一种彩色映像管,系以面板内面具有以一般式Ca1─xMgxS:A(惟其中A系选自镧系元素,铜、银、金、锑、铅、铋及锰所成群中之至少一种元素,x系0﹒05≦x≦0﹒95范围之値)所表示萤光体为特征者。2﹒一种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记载之彩色映像管,其所使用之萤光体系于上述一般式所表示萤光体中再添加做为共活化剂之由钡、锶、卤素元素、硷金属元素、氮之卤化物、磷之卤化物、砷之卤化物、钾之卤化物、铟之卤化物、铝之卤化物、硒之卤化物、碲之卤化物所成群中选择至少一种元素或化合物为特征者。3﹒一种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或第2项所记载之彩色映像管,其中上述A为选自镧系元素中之至少一种元素为特征者。4﹒一种彩色映像管,系以面板内面具有以一般式(1─y)CaS:A(其中A系代表选自镧系元素,铜、银、金、锑、铅、铋及锰所成群中之至少一种元素,y系0﹒05≦y≦0﹒95范围之値者)及yMgS:A(其中之A及y与上述之意义相同)所表示萤光体混合物为特征者。5﹒一种如请求专利部份第4项所记载之彩色映像管,其所使用之萤光体系于上述CaS:A及MgS:A所表示萤光体中再添加做为共活化剂之由钡、锶、卤素元素,硷金属元素、氮之卤化物、磷之卤化物、砷之卤化物、钾之卤化物、铟之卤化物、铝之卤化物、硒之卤化物、碲之卤化物所成群中选择至少一种元素或化合物为特征者。6﹒一种如请求专利部份第4项或第5项所记载之彩色映像管,其中上述A为选自镧系元素中之至少一种元素为特征者。7﹒一种以一般式Ca1─xMgxS:A(其中A系表示如下述之意义,x系0﹒05≦x≦0﹒95范围之数値)所表示之萤光体之制造方法,系以包括在CaS或可硫化之气体中加热可成为CaS之钙化合物,在MgS或可硫化之气体中加热可成为MgS之镁化合物以及将含A(其中A系表示选自镧系元素者铜、银、金、锑、铅、铋及锰所成群中之至少一种元素者)化合物于可硫化气体中加热为其特征者。8﹒一种如请求专利部份第7﹒项所记载之萤光体之制造方法,系以在上述加热时添加选自钡、锶、卤素元素、硷金属元素、氮之卤化物、磷之卤化物、砷之卤化物、钾之卤化物、铟之卤化物、铝之卤化物、硒之卤化物、碲之卤化物所成群中之至少一种元素或化合物施予加热为特征,以使其含有上述元素或化合物做为共活化剂者。9﹒一种如请求专利部份第7﹒项或第8项所记载之萤光体之制造方法,其中上述A为选自镧系元素中之至少一种元素为特征者。
地址 日本国东京都千代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