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便携组合式乒乓球台案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便携组合式乒乓球台案,属于体育运动器械,它包括由四块板拼装而成的案板10,在其背面设有与案腿上端调节丝顶3相吻合的顶窝6,案腿2通过套装其上的横支臂4将其连成一体并以固定螺钉1固定。它具有组装、分解容易、运输携带方便,不用时占地少,对使用场地适应性强等优点,同时实施容易,利于推广应用,特别适于在城乡居民庭院、边防部分哨所使用。 | ||
申请公布号 | CN2087971U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1.11.06 |
申请号 | CN91210623.9 | 申请日期 | 1991.05.22 |
申请人 | 李文东 | 发明人 | 李文东 |
分类号 | A63B59/04;A63D15/02 | 主分类号 | A63B59/04 |
代理机构 | 辽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尤巨勋 |
主权项 | 1、一种便携组合式乒乓球台案,是由案板10和案腿2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案板10是由四块板拼装而成,并在其背面与案腿2相对的部位开有顶窝6;所述的案腿2的上端设有调节丝顶3,通过套装其上的横支臂4彼此相连,用固定螺钉1固定。 | ||
地址 | 110015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富民街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