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网页电话暨档案分享系统及方法
摘要 一种应用于VoIP(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通讯之技术,用户端欲使用该通讯系统与客服及其他远端提供线上服务之机构或单位联络并传达资讯所使用之一种便利平台。利用此系统,用户端可无需另外进行应用程序之下载、安装及设定之过程,仅需经由服务提供者所架设之网路服务伺服器,及网页浏览器,便可连线使用此一通讯系统,令远端之服务人员可更准确的提供或接受服务要求者的讯息及现况。透过此一已建立之通讯连结,可语音方式进行互动式(Interactive)对谈外,可将做为辅助说明或佐证之用的文件档案,利用会谈初始化协议(SIP),进行点对点式连线传送,以提高档案传送效率及安全性。
申请公布号 TWI470992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1.21
申请号 TW100142846 申请日期 2011.11.23
申请人 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桃园市杨梅区电研路99号 发明人 郑旭宸
分类号 H04M1/253 主分类号 H04M1/25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李保禄 台北市中山区长安东路2段81号6楼
主权项 一种网页电话暨档案分享系统,系使用户端于应用VoIP通讯系统,透过该网页电话暨档案分享系统,于装载有网页浏览器的上网装置上,透过全球资讯网路,连结至提供网页电话服务之网页伺服器,以获得服务元件及服务连接,和提供通讯服务之系统,并利用服务元件与通讯对像端进行语音及各类型多媒体档案之通讯以及传输,此系统之组成内容包括:一SIP伺服器,用以提供VoIP的语音相关通讯服务,协助用户端建立与欲通话之对像的连线;一网页伺服器,用以提供存放Web call功能操作之页面与所需之元件,以供用户进行连线并取得功能的操作介面;一用户端网页元件,系为一用户端运行之小型SIP client,并与SIP伺服器及其下之其余SIP client以会谈初始化协议进行沟通,其中,在以此元件建立与SIP伺服器的连线后,利用SIP协议中所规范的讯息(MESSAGE)信令,作为启始档案传输的信令,并依该信令中所夹带的资讯做为传送或接收资料的一端;一用户端装置,此装置系为个人或公用电脑、笔记型电脑或行动装置,必须具备网路连接能力及网页浏览器,以连线至网页伺服器及SIP伺服器,并需配备有发声及声音播送之硬体媒介;一特制之SIP用户端软体,系为该用户端网页元件所提供之档案传输,除具有该SIP连线,另具备档案传送及接收,其该档案传送系为利用SIP信号流进行启始,在启始完成后,取得对口端连线资讯以建立档案传输连线,并于传送过程中,利用该SIP信号进行通知与确认,以维护传送的完整性及安全性;以及一网路连线,此连线必需可连线至网页伺服器及SIP伺服器,其型态可为网际网路连线或虚拟私有专用网路(Virtual Private Network,VPN)连线。
地址 桃园市杨梅区电研路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