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光资讯记录媒体及记录放送装置
摘要 光资讯记录媒体(1),系包括:记录层(11);超解像功能层(12),系接受经由聚光光学系聚光的雷射光束之照射,而可由该记录标记进行资讯之放送,该记录标记为具有比聚光光学系之光学性能与雷射光束(26)之波长所决定的绕射极限更小长度者;及保护层(13)。将保护层(13)对雷射光束之折射率设为n,将雷射光束之波长设为λ,将记录标记之深度设为ds时,在接受该聚光的雷射光束之照射时,超解像功能层(12),系于记录层上,形成由照射上述记录标记的中心光与照射比该中心光更外侧区域的周边光构成的聚光光点。另外,光资讯记录媒体(1)系满足,中心光对周边光之相位差为正而且ds>λ/4n之条件,及上述中心光对周边光之相位差为负而且ds<λ/4n之条件之其中任一方。
申请公布号 TW201503121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1.16
申请号 TW103103717 申请日期 2014.02.05
申请人 三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中井贤也;大牧正幸
分类号 G11B7/24(2013.01);G11B7/24085(2013.01) 主分类号 G11B7/24(2013.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澄文
主权项
地址 日本